2018年1月19日,记者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晋城中院执行局积极探索执行与破产衔接机制,启动山西省首例“执转破”案件,将市县两级法院涉及到山西沃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35件执行案件全部移送立案庭立案受理。
据悉,被执行人山西沃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在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该公司2012年投资建设高平市重点项目长平建材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沃土房地产公司为了解决资金压力,举借了大量债务。后因各种原因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财产不能变现,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负债4.5亿元。其中,经晋城两级法院35份生效判决确认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债务高达1.9亿元。
面对被执行人山西沃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大量房产、商铺等不动产被法院查封,执行案件无法执行的现状,晋城中院运用“执转破”的方式,引导当事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该案件的启动是晋城中院破产案件审理方式的一次有益尝试和实践探索,对规范“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妥善化解执行难案件、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郑璐 任军亮 张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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